| 第一条
为更好的为广大藏友、民间收藏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章程. |
| 第二条
北京北创文化交流中心聘请全国各地民间知名文物收藏家、收藏爱好者、学校教授、拍卖公司鉴定员、民间文物修复爱好者、工艺品精品制作名家、社团组织等几十名,成立民间土文物收藏委员会小组,为国内外民间广大收藏爱好者提供专业的文物鉴赏交流服务。 |
| 第三条
北京北创文化交流中心为广大收藏爱好者和土专家提供联系及鉴定服务场所。 |
第四条
中北京北创文化交流中心土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组织民间知名土专家、收藏爱好者,利用传统鉴赏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鉴赏鉴定,力求准确、真实地反映藏品的真伪、年代、作用、市场参考价值。
2. 开具民间收藏爱好者鉴定鉴赏怔书及提供特殊鉴赏服务
3. 根据客户要求上门进行实物鉴定鉴赏
4. 为广大藏友提供藏品的展示交流信息平台
5. 帮助藏友联系各大拍卖公司拍卖藏品
6. 组织艺术交流,为藏友提供藏友间交流或藏友与专家交流的机会
7. 提供文物法规的咨询等相关服务,为藏友提供拍卖市场最新拍卖资讯信息。 |
| 第五条
无论是照片鉴定或实物鉴定,必须有北京北创文化交流中心土专家委员会小组参加,出具的鉴定证书需加盖本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
| 第六条
每届土专家委员会任期两年,并视需要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全体民间土专家委员会议,以促进相互间的学习交流。委员的聘任、解聘或除名由北京北创文化交流中心批准,并通知全体委员。 |
| 第七条
本章程经全体民间土专家委员讨论通过。 |
| 第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北京北创文化交流中心。 |
北京北创文化交流中心
2006年7月 |